市北高新: 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任新建)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1:45:3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5年2月20日起担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的作用。履职过程中,本人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新建,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博士学位,正高级经
济师。历任上海市政府研究室主任科员,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
金融研究所所长。现任上海华略智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了11
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
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
的调查和了解。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
角度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审议议案时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会议期间,本人还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就市场、产业出现
的热点或敏感事件进行讨论,对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积极
建言献策。本人对任职期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同
意票,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11      11        0       0
 股东会     2       2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战略与ESG
委员会召开了1次,本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全部上
述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和表决。在履职过程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未来发展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未对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提出反对或弃权等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核查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
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
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公司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保障了
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所对于公司年度审计应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
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当面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在信息
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主动关
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日常
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7个工作日。
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及现场等方式与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
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
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
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定期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独立
董事报告公司的日常运营的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独立
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本人也不定期与公司
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展开交流,共同探讨产业园区发展趋势、
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改进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
间已经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进一步
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程》的规定,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须经董事会审
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
的职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
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全
资子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以及向参股公司同比例
增资暨关联交易等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与
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
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
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对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进行的
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
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
诺。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
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
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意见,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
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
件。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经
营管理和薪酬考核的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总体评价
件,本着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经
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
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动董事会决策的规范化、科
学化与高效化,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任新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市北高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