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姜 帆)
本人姜帆,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
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制
衡、专业判断和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姜帆,男,1974 年 6 月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天津泰然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泰然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中文
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履职期间,本人始终能够
保持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5 次,董事会会议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材料,会中积极参与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交流,基于独
立审慎判断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召开会议次数 现场参加会议次数 授权委托次数
股东会 5 2 3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召开会 亲自参加 缺席 授权委
会议类型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托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董事会 7 7 0 5 0 否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历次会议符合法定程序,各项重大决策及
重大事项均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对所有审议的议案均投
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针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续聘年审
机构等事项,通过参加独立董事等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
别职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
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关注
公司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就年度审计计划及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关注公司上证 E 互动平台、媒体舆情信息以及出席股
东会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重点、诉求和意见,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管
理层反馈。同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审议事项中充
分运用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履职期间,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责任部门保持持续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通过出席会议认真审阅议案材料,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参加证
券监管部门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公司经营管理
层及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
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充分保障本人知情权,为履职提供了必
要条件和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干预本人独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序
关联交易事项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披露情况
号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2025 年
关 于公 司 2024 年 度 4 月 19 日、2025 年 5 月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10 日披露 在《中国证券
况及 2025 年 度 日 常 报》《上海证券报》《证
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股东会
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2025 年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方案事项 股东会
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2025 年
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关于公司签署解除协 月 5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
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报》《上海证券报》《证
十次临时会议、2025 年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关联董事(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
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进行编制并披露,财务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公
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和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
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业绩考核办
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整体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及市场化原则,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相关事项进行
审慎研究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守、勤勉尽责开展独立董事工作,依托自身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为董事会科
学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加强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同,不断提升履
职质效,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姜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