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唐光兴,作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
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相关规定,秉持独
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任职期间,本人积
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审议重大议案并提出专业
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唐光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月生,经
济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非执业律
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四川省财政厅工交财务处科
员,四川省国资局企业处副处长,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
四川银行外部监事;现任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川日昇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四川中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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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估准则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诉委员
会委员、常务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自查,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能够进
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及董事会,在会
议召开之前主动了解相关的资料,会议上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
动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在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
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
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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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共参加了 9 次专门委员会
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1 次,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履职期间参
与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
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计报
告》《公司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始终坚持审慎原则,对公司财务报告
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完善改进建议,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
规性。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参与并审议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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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确保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为公司的
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中对《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
公司的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
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
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通过专题
会议等方式就年报审计重点进行充分沟通。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
跟踪审计进度,有效监督审计机构履行职责,确保审计结果真实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履职全程始终坚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通过出席股东会、
研读“互动易”平台留言、投资者热线等方式,持续关注中小股
东诉求,推动管理层在战略规划中予以考量。同时,在各项决策
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桥梁作用。
(五)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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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开展现场调研工作,累计 15 个工作日
深入公司总部及部分子公司,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实地考察公
司、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调研过程中,对公司战略规划、市场策略
提出优化建议;实地走访北京房产所在地,并与经营层就北京房
产相关诉讼情况进行深入交流,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针对优化资
源配置、强化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日常通过多种渠
道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动态,确
保对公司运营状况的全面掌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
全体股东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该项议案时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经审慎评估,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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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
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
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并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
述报告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准确、充分、客观地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
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定执业资格,在资本市场审
计服务领域经验丰富,具备独立承担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本次审计机构聘任的审
议流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过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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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助于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公
允性。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提名流程进行全面审
查,确认其提名及聘任流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候选人资格审查严格规范,候选人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任职资质,均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素养和资
格条件,不存在法律及《公司章程》禁止的任职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履职评价,认为公司目前执行的薪
酬方案和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以独立、审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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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的态度参与公司治理,在董事会决策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确
保决策程序合规、结果公允,切实保障公司合规经营与股东权益。
任职期间,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股东诉求,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
管政策与公司业务的学习研究,不断提升履职的专业性与有效性。
强化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作,紧扣公司高质量发展主线,
在公司经营方面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治理优化与效能
提升。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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