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6-006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
规定。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 人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开始在本所执
姓名 职责 册会计 上市公司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业时间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项目合伙人及签
况永宏 2001 年 2007 年 2013 年 11 月 2024 年 超过 10 家
字注册会计师
闫志波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2015 年 2019 年 6 月 2024 年 4
王其超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1 年 1999 年 2009 年 7 月 2024 年 超过 10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02.6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
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
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
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地对公司财
务状况进行审查,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
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
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