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
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
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
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5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
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
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
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竞争性谈
判和审慎决策,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
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
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
(二)2026 年 2 月 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度第 1 次
会议,审计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
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视频沟通会议,就审计的执行情况、初步
审计结果、拟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内部控制缺陷等情况进行了
深入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度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5 年
内部控制评价自我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八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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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