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
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
各项工作,保证了董事会的运作和决策科学、规范,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一、报告期经营业绩情况
记确认书》,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碧水投资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邱为
碧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在新的管理层带领下,对内深耕精细化管理,全面提质增效,对外紧盯市场
动态,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与产品矩阵布局,厚植竞争新优势,筑牢企业发展根基,
推进公司平稳过渡和高质量发展,公司竞争力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4 亿元,同比增长 69.22%;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9.23 万元,同比增长 66.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7,811.7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245.55%。
薇生态园”)与江阴鑫港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港发贸易”)签订了《战
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晨薇生态园为鑫港发贸易提供长期稳定的苗木供
货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报
告期内,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9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设董事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其工作细则履行职
责,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做出应有的贡献。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所有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
的具体情况如下: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关于公司接受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
放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改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陈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刘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韦麟福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周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聘任刘智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减资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 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发展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对报告
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发挥了
应有作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摘要;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关于聘任刘
智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2025年第
三季度报告。
龙、韦麟福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聘任陈龙为总经理;提名聘任刘晓
峰、韦麟福为副总经理;提名聘任周扬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审议提名聘任
刘智江为财务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技有限公司减资的事项。
(五)信息披露事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定期
报告并按时披露,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
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
项,有力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内幕信息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均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
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信息泄露,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
(七)投资者关系工作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过多方面的途径开展投
资者关系建设,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及时回
复投资者的提问、公司投资者关系热线及邮箱等渠道与投资者展开互动,与投资
者保持充分的沟通交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
坚持规范运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建
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管理层职责明确,制衡监督机制有效运作,
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公司在组织控制、业务控制、风险控制、信息控制、
会计管理控制、预算控制等方面均建立了相关制度规范。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完
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九)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工作
公司已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
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
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推进内控管理流程,不断完善风险
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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