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2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不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含本次担保金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额)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四方光电”)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30,000.00 万元 22,000.00 万元 是 否
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
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业务并相互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亿元,授信种类包
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保理、
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亿元,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
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下属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提供
反担保。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
滚动使用。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
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
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以及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
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凭证等文件。
(二) 内部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市
担保方持股 担保预计有效 是否关 是 否 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亿 保额度(亿 公司最近一期净
比例(%) 期 联担保 反担保
负债率(%) 元) 元) 资产比例(%)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公司 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 100 77.64 1.7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限
公司
武汉四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 60.54 0.1
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 四方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100 0.00 0
召开之日止
广东四方风信机电有限公司 100 47.75 0
中山诺普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57.14 20.86 0
四方光电(美国)有限公司 100 0.00 0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 2026 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全部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
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光电(武汉)仪器有限公司、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武汉四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四方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四方风信
机电有限公司、中山诺普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四方光电(美国)有限公司。
(二)主要担保人基本信息
下表所列示被担保方均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情况
法人 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份 914201005519974097
法人 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份 91330421MA2CY80L0B
法人 武汉四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份 91420100MA4F0R9X90
法人 四方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份 /
法人 广东四方风信机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份 91441900MA52F76U2U
法人 中山诺普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 57.14%股份 91442000MA543C6J2W
法人 四方光电(美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份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限公司 28,471.76 5,023.91 23,447.85 14,250.20 2,276.11
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 40,332.36 31,312.60 9,019.75 25,049.09 3,827.56
武汉四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3,245.70 1,964.87 1,280.84 4,711.60 398.14
四方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4,677.25 - 4,677.25 - -0.16
广东四方风信机电有限公司 4,269.69 2,038.80 2,230.90 7,238.75 -20.15
中山诺普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8,421.76 1,756.63 6,665.12 6,766.16 1,341.34
四方光电(美国)有限公司 - - -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将依
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做出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集中管理
的要求;同时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产
信用良好,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亿元,
并在该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综合授信及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2,000.00 万元,占公司
仪器为四方光电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6,991.11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经
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和 6.0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