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80)。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
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
告。”
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2689 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9,625,464 股新股募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价格 10.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29,999,956.12 元,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5]验字第 0201006 号)。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
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