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
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其固有的局
限性、内外部环境以及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会导致原有控制措施不适用或出
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在评价的过程中,公司主要通过查阅制度文件、了解业务流程,广泛收集公
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内部控
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
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与采购管理、
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
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治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资金管理风险、对子公司的管理、销售与应收款项管理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1%≤错报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
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
和经理层重视的错报。如: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控制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不构成重大
缺陷和重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1%≤错报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
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
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科学高效、
分工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
有效的责任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经营方针、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
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
作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所提名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考核。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1)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理顺内部财务管理关系,
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财务管理权责,制定了系统的财务工作管理制度。该制度
体系包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物
资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招标管理制度》等。
(2)会计政策:明确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并对会计
年度、记账本位币、计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坏账核算方法、存货核算方法、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方法、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在建工程核算方法、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资产减值准备、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收入确认原
则、政府补助、股份支付、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
公司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
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确定了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
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
均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则履行关联交易管理程序及
披露义务。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关联
交易事项时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交易对方的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
约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均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查阅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确保公
司不存在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
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
等基本资产管理制度,为规范做好各项资产的确认、计量及管理工作明确了标准
和方法。定期对应收款项、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中
存在的问题和潜在损失进行调查,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
管理制度,按内部会计政策规定合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估计损失,计提
准备的依据及需要核销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但资产管理制度的细
化与制度执行的效果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公司将强化资产管理,细化资产风险
分类标准,准确反映资产质量状况及风险变动情况,提高资产利用率,确保资产
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
大事项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并明确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重大事项报告责任人。指定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董事会
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
均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对董事会秘书需了解的
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均予以积极配
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判断。对按规定需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均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
对外披露。
公司建立健全了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并依据公司的经营
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子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同时
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
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
会审议或股东会审议,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公
司定期取得并分析子公司的季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报表项目明细等。
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担
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
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
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公司设置了审计部,确定其职责,配备合格的专职审计人员,独立开展内部
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将内部控
制制度实施的有效运行、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对外投
资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点。按照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及子公司的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部每
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在审计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
制缺陷,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安排了后续审查工作计
划,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从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本上能
够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
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合法。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郑旭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