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对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7 月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
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拥有合
伙人 250 人,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
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
作需要。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工作:
在年审工作启动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组关于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工作的
重要时间节点、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关注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充分沟通与讨论,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在年审工作期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
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保持高频沟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进
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就初审结果、关键审计
事项、终审阶段审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审计
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年审相关报告完稿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
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审
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
结论客观公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过
程中,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表现了良好
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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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