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湖北国创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审
计过程中,与德皓国际就初步审计结果进行沟通,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
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