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对立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立信是 2010 年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
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3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金亚科技、周 尚余 500 多
投资者 2014 年报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
旭辉、立信 万元
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
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保千里、东北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组、2015 年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1,096 万元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报、2016 年
估、立信等 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报
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
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
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
均能有效执行。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 开始在立信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司提供审计
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建军 2005 年至今 2021 年 2014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健东 2016 年至今 2010 年 2016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雷 2014 年至今 2010 年 2014 年 2024 年
姓名:李建军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姓名:吴健东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姓名:陈雷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与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处罚。
(三)独立性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审计质量管理措施及相关方案
立信建立了符合法律法规、职业准则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审计质量管理体系,
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有效实施。
(二)业务执行
立信要求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充分参与整个审计过程,及时解决项
目实施过程中的会计审计问题,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指导、监督并复核其工作;及
时、充分地与管理层、治理层及监管机构沟通重要事项。
(三)项目复核和质量管理
立信具有完善的重大审计项目复核流程,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委派的项目
质量复核合伙人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风险管理部专职复核人员以及总所委派
的风控所长对项目业务质量实施两级独立复核等程序,以确保项目复核质量。
(四)质量管理体系
立信采用风险导向的质量管理方法,考虑立信和所服务客户的性质和具体情
况,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持续监控和评
估执业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不断完善和优化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
施和运行。
(五)质量监控制度
立信建立了全所统一的质量监控制度,通过多项检查、监控、分析、评价等
有效措施,持续优化和完善立信质量管理体系。
四、工作方案
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
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
开。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立信制
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审计时间安排,并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审
计人员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 2016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
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相关职业准则要求,立信进一步健全了现有的审计档案管理
制度和配套流程,首席合伙人对审计档案工作负领导责任。审计档案的管理实施
专人负责制,审计风险管理部合伙人为审计档案负责人,该负责人对审计档案工
作负总体责任。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