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
方案变更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述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建设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的议案》,公司拟投资建设
“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概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5.71 亿元,
其中电厂工程投资额约 2 亿元,管网工程投资额约 3.71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建设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前述投资事项变更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变更情况
由于前述投资项目所在地出台政策禁止新建、扩建燃煤锅炉,公司拟对前述投
资项目中的“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拟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建设规模 1×26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 2 × 130t/h 生 物 质 锅 炉
炉 +1 × B25-8.83/4.6 背 压 机 +1 × 及辅助设施
投资金额 20,042.36 万元 26,962.53 万元
本次投资方案变更不涉及前述投资事项的配套管网工程。本项目最终的投资规
模以有关部门备案信息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最新进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长青”或“乙方”)于
近日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茂名长青热
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就乙方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投资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一致意见。
茂名高新区前身为 2003 年 8 月设立的广东茂名石化工业区,2010 年 11 月被认
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 年 2 月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茂名
高新区现有企业 130 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 52 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 家,
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 19 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19 家,高新技术企业 32 家,连续 2
年获评“广东省制造业发展较好县(市、区)”,获评 2023 年度特色产业园区(绿色
石化),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国家火炬茂名高新区石化特色产业基地、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是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广东省重大产业集聚区。
( 以 上 信 息 来 源 于 “ 茂 名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政 务 网 ”
http://www.mmht.gov.cn/)。
(1)项目名称: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
(2)项目从事产业内容:热电联产(建设 2 台生物质锅炉)。
(3)项目投资总额:26,963 万元。
(4)位置:茂名高新区创业路 281 号公司内预留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约 18.3
亩。
(5)项目建设工期:24 个月。
(6)能耗要求:乙方承诺项目投产后,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需符合国家、省、
市相关控制目标,确保项目能效达行业先进水平。
(7)投资强度:乙方承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500 万元人民币。
(8)甲、乙双方还就违约责任、闲置土地处理、不可抗力和协议生效方式等进
行了约定。
三、本次变更投资方案的原因和影响
变更本项目投资方案是为了满足项目所在地最新政策要求,更好地推进本项目
落地,不影响对外投资的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风险提示
告的批复,以及建设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才能建设,可能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达
预期的风险。
(以下简称“茂名石化”)的扩产及其下游配套产业蒸汽需求。茂名长青与茂名石化
已通过《蒸汽供应合同》对基础用汽量及蒸汽价格计价方式等进行了约定,但在实
际履约过程中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交易对方需求变
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信息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响,但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