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国信证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国信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参
加会议。国信审计项目合伙人介绍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
结》《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会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
三、2025 年 8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容诚所《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审阅
工作总结》,对议案内容未提出意见。
四、2025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容诚所《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
况管理建议书》,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与会委员未表示不同意见。
《国信证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
通,推动外部审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