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
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
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
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
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龚晨艳,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信质集团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浪姣,2025 年 1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信质集
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及三板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合伙人龚晨艳、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浪姣、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
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独立性、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
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
该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
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续聘其为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开展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 1 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