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善平先生、何正才先生和章林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了评估。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善平先生、何正才先生和章林先生任
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可能对其独立客观
判断产生影响的其他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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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