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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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总计6,465.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
为9.66%。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公
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
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
核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559,919,156.00 元 , 扣除 各 项 发行 费用后 的实 际 募 集资 金净 额为 人 民 币
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6-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
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入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
       目
                合计               75,678.02    75,000.00
二、 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
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7月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
三、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
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6,896.6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6,465.03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6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中使
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
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根
据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新规实施后发行所
获超募资金按新规执行,实施前发行完成已取得的超募资金,仍沿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超募资金为上述新规施行前发行完成所取得,故本次使用该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监管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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