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赵大东)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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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郭
志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
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大东,男,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武汉
东方骏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顾问。曾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富
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艾默生公司中国区总经理,美国 TRW 公司首席
代表、中国部总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国际合作处负责人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 告 期内 董 应出席次数   本 人出席次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 续两
事 会 召开 次         数        次数           次未亲 自出
数                                      席会议
报 告 期内 股 应出席次数   本 人出席次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 续两
东 大 会召 开         数      次数             次未亲 自出
次数                                     席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站在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本着客观、审慎
的原则,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4 个
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
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
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
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
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
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
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
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
参加董事会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
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舆情,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法人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
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在
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 决策水平,为公司
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的签署页)
  ______________
  赵大东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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