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06 公司简称:均普智能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化(苏州)有限公司、PIA Automation Holding GmbH、PIA Automation Austria GmbH、PIA Automation
Bad Neustadt GmbH、PIA Automation Amberg GmbH、PIA Automation Croatia D.O.O.、PIA Automation
Service DE GmbH、PIA Automation US Inc.、PIA Automation Canada Inc.、PIAMEX Automation, S.
de R.L.de C.V.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
内部 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等。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配套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金额 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 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 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
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合并报告营业收入的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更正和追溯;
重要缺陷 除上述情况外,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公司董
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的直接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介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
损失 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 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 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
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0.5%。 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0.1% 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0.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刑事责任或撤换高级管理人员;
重要缺陷 除上述情况外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缺失、决策程序不
科学的情形。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现的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均为一般缺陷。公司高度重视,一经发现确
认均与管理层进行专题沟通并制定整改方案,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并定期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推进,使
得风险可控。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均为一般缺陷。公司高度重视,一经发现
确认均与管理层进行专题沟通并制定整改方案,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并定期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推进,
使得风险可控。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整体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重要缺陷。
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并且加大对问题整改的跟踪力度,推动问题发现、
整改、验证的全流程落地,进一步提升了内控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执行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重大风险,促进公司安全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剑峰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