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骆涛先生、赖志坚先生、赖小平先生三名董
事组成,其中骆涛先生、赖小平先生为独立董事,且骆涛先生具有会计专业资格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召开方式 审议/听取事项
康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康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汇报 2024 年度审计
第二次会议 2)审计部汇报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
康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销资产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案》
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划的议案》
康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康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1)听取审计部半年度工作汇报
第五次会议 要》
康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康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听取中审众环汇报康美药业 2025 年度财务
第七次会议 展沟通
康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制度>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年度审计相关事项与中审众环展开了充分的研讨与
沟通,并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以配合中审众环的审计工作。与
此同时,对中审众环的审计工作实施监督与评估。经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在审计
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
恰当且充分的审计证据,展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
量的审计服务。此外,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部按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每半年汇报对重大事项的专项核查情况,审计
委员会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工作汇报的机制得以强化。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审阅
审计部提交的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督促审计部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同时针对内
部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审计部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
反馈给公司管理层,设定整改期限,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保障审计成果能够
有效落实。2025 年度,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
告的审阅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进行了充分交流,年报审计阶段重点
关注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与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存货、资产减值相关的审计
事项,督促会计师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以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的情况。公司依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选择并运用了恰当的会计
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通过
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开展系统性检查与评
估。在此基础上,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各单位加强内部自查,推动监督整改措施
落实到位,从公司治理优化、监督机制改进、业务风险防范等多维度进一步强化
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贯穿企业管理全流程的关键作用。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会、董事会运作规范,有
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之态度,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展开了严谨且审慎的研讨与审议,履行审计委员会职
责。充分运用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建
议,较为出色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同时,委员会切实且有效地监督公司
的外部审计工作,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事务,强化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制度完善以及内部控制检查等工作的督导力度,积极提出改进公司审计工作的
建议,以确保公司实现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余宇莹女士、赖志坚先生、赖小平先生,其中余宇莹女士为
召集人。2026 年,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严格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持续强化监督与审查的核心职能,不
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