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海侠、赵玉
梅、王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海侠、赵玉梅、王倩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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