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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工作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魏紫女士、
独立董事刘京建先生、董事毕美云女士,由魏紫女士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
刘红霞女士、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职工代表董事毕美云女士,由刘红霞女士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所需的专业知
识与丰富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
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会议时间和议题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 2025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
荣成尚悦百货有限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工作报告》、《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 2025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
司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
员会第一次会议 司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开始之前,我们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容诚所就
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服务过
程中,容诚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时我们审核了审计费用
和聘用条款,发现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相符,聘用条
款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容诚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所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操守良好。我们对容诚所执行的
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并出具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我们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
整的和准确的。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
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容诚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因
此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为了更好地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
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议
或其他沟通方式积极进行协调,力求达到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共同发
挥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各关联交
易的定价、决策、审批及披露等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查阅关联交易内容以及必要
的文件资料,未发现关联交易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
工作,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
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
调外部审计工作和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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