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 市北高新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1:13: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以“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产业投资孵化、产业服务集成”为核心业
务,聚焦“提特色、强载体、增密度、重孵化、优服务、亮品牌”
六大关键维度,深度深耕“云数智链”一体化产业生态,全力将市
北高新园区打造为“国家区块链应用示范区”和“都市型数字经济
示范园区”,成为上海中环数字产业创新带的核心标杆。
  在产业地产开发运营方面,公司全面负责市北高新园区内产
业载体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实现一体化高效运作。报告
期内,公司以“一谷”(数通链谷)、“一环”(静安国际科创社区)
                              、
“一走廊”(走马塘整体转型区)为核心打造产业空间体系,构建
梯度布局、东西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持续为企业提供全周期高
品质空间配套与硬件支撑。
  在产业孵化投资方面,公司围绕“硬科技质量提升+产业生态
培育”双目标,深化科技金融联动,以产业投资基金为杠杆实现
产业与资本深度融合,做强科创企业“时间合伙人”功能。公司进
一步强化聚能湾国家级孵化器建设,围绕“双创孵化+投资助力+
专业增值服务+产业创新赋能”发展目标,重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与创新企业孵育,构建“政策+空间+投资+生态”一体化的产业投
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在产业服务集成方面,公司紧跟产业迭代趋势,以数字化、
精细化、生态化为导向,完善园区数字基础设施与数字化服务体
系,构建“政府+园区+专业机构”立体服务体系,打通政企服务“最
后一米”,为企业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对接、投融资、产业资源
对接等“一揽子”服务。同时,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依托园区
智慧管理平台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园区景观与绿化层次,完
善配套服务设施,打造绿色低碳、产城融合的生态型园区,为企
业营造更具活力与竞争力的产业生态雨林。
  二、聚焦产业新赛道,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目前,以上海为代表的核心城市正通过市域产业空间格局优
化、低效用地盘活、特色赛道集聚等举措,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
展提供强力支撑。公司运营的市北高新园区先后被纳入《上海市
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和《上海市产业地图》
                             ,也是《上
海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中环数字产业创新带”
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静安区对接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国
际数字之都”的前沿阵地,精准契合上海数字经济特色赛道的发
展布局。
道,推动产业在市北高新园区实现集聚化、场景化发展。在聚集
区块链产业领域,公司将加快数通链谷项目从“技术驱动”向“场
景驱动”转型,引导孵化器精准培育优质企业,构建“技术研发—
场景应用—生态聚合”的产业体系。在超高清视听产业领域,公
司将推动视听静界·元空间从“产业集聚”向“能级跃升”升级,依托
元空间五大功能平台与创新中心的资源优势,推动“芯片-内容-
终端”全产业链在园区落地生根、集聚发展。
  面向科技创新和产业赛道融合发展要求,公司将推动技术、
人才、资本、数据等要素有效集聚,积极拥抱“科技回归都市”
浪潮,顺应上海打造创新型街区的发展趋势,为全球创新资源扎
根静安提供优质土壤,在“最上海”的街区中培育生长出“最未来”
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按照公
司制定的章程和各项治理细则规范运作。2026 年,公司将深度
聚焦治理效能系统提升,以更高标准持续深化合规体系建设,着
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风险可控的现代企业治理格局。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动态优化治理机制。紧密跟踪监管政策
变化与市场发展态势,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
各专项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规范与法律法规要求同频共振、精准
衔接,为企业规范运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是压实治理责任,提升决策运行效能。强化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评价与专业能力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管
理权责更加清晰匹配。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内部监督、财务核
查、风险研判等方面的核心职能,促进决策流程更严谨、执行落
地更高效,持续增强治理层级的协同性与专业性。
  三是筑牢风险底线,健全全流程防控体系。持续完善内控体
系与合规管理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排查与源头
治理,推动风险防控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通过系统化、
常态化的合规审查与风险评估,夯实稳健经营基础,以坚实的治
理基础保障公司稳健经营与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聚焦“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要求定期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协会等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
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
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上述“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
识。
交易所举办的各类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讯息,
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资本市场新规、
监管趋势、投资者评价等信息,及时传递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进一步优化管理层激励和约束机制,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公司经营效益合理挂钩,促进“关键少数”与公司长期利益深度
绑定,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价值共享,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
念,努力践行长期、健康、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公司严
格遵循《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的指导,实施积极的
利润分配办法,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
要发展时期,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考虑到公司未来经
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
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
不实施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未来,公司将不断探索多元化回报路径,结合公司发展阶段、
资金状况、股价走势及市场环境,综合研究股份回购、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多元化价值回报方式,适时开展合规、有效的市场运
作,增强公司价值管理的主动性与灵活性,进一步丰富股东价值
回报体系,传递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持续增强投资者获
得感与市场认同度。
  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公司
将结合产业园区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情况,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
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公司
的透明度。
于 3 次,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就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
金分红、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进行交流。公司将保持投资者咨询电话等日常沟通渠道的畅通,
认真、耐心回答投资者提问;积极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参加投
资者交流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将持续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东会“一键通”,便利中小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股
东会,积极支持投资者通过现场参加股东会与公司董事高管现场
交流。未来,公司将加强资本市场政策研究,拓展与投资者沟通
的广度与深度,积极传递公司真实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度。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
公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相关承
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
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市北高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