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广西北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春友、邓炜辉、
王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春友、邓炜辉、王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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