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5
(三) 年年度权益分派 0 0.00% 0 0.00% 0 0.00%
预案的议案》
(五) 《关于修订<利 0 0.00% 0 0.00% 0 0.00%
润分配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6-2028
(六) 0 0.00% 0 0.00% 0 0.00%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以
(十
简易程序向特定 0 0.00% 0 0.00% 0 0.00%
一)
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钰锋、王辰然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二)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