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会前一致推举独立董事于团叶为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1、公司 2025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
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
际交易时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
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董
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于团叶 张诚 郑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