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0: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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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 审议程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268,437,221.39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实 现 净 利 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671,233,333.52元,加本年度
母公司净利润222,601,485.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260,148.56元,期末未分
配利润为871,574,670.52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
的股份3,475,05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576,713,160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454,821.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公司实施了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
审计),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
日,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
的股份3,475,05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576,713,160股,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31,534,26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月26日。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合并计算已发放的中期现金分
红和预计派发的年度现金分红,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81,989,084.32元,占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1,989,084.32          0.00          78,835,65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0,824,742.3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27,235,039.16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60,824,742.32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分红指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
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
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81,989,084.32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30.54%。
  因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
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满足了股东对稳定现金回报的合理预期,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048,586,633.70
元、3,001,526,563.98 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1.07%、16.54%。
   四、 备查文件
司二O二五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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