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4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金红利 412,669,899.80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成果,公司在统筹兼顾未来业务发展及
资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 2025 年度经营及盈利情况,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390,632,22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65,055 股后的总股本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78,033,433.20 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
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1)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15,623,399.80 元,包括: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 年度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415,623,399.8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5.45%。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
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5,623,399.80 412,619,899.80 412,394,899.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否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是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
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240,638,199.4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在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过程中,综合考量公司现阶段发展定位、经营业绩水平及
整体经营状况,同时统筹兼顾未来业务拓展与资金使用需求,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稳健持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在切实保障投资者获得合理、稳
定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兼顾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与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
金流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
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
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69 亿元、3.14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12%、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