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 逸飞 公告编号:2026-01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2025 年度
不分配利润,是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
因素综合考虑。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
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5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
?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48,441.77 元,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923,863.61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尚
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
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
比 例 计 算 。 ” 公 司 2025 年 度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方 式 回 购公 司 股份 的 金 额 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
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
完整会计年度 2024 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实施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7,578,807.08 12,197,207.5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948,441.77 25,429,321.82 /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1,759,559.9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 否
低于 3000 万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比例(%) 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金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否
入金额是否在 3 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
入(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 否
是否在 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