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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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页内容原则上应当在一页之内完成,本页内容可替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彭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园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管园园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1.00 0 0
董事会秘书姓名 夏卫军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 18 号
电话 0513-80290019
传真 0513-68223338
董秘邮箱 xiawj530@163.com
公司网址 http://www.evertielighting.cn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 18 号
邮政编码 226010
公司邮箱 info@evertielighting.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恒太照明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智能照明灯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 LED 照明产品生产、
研发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照明、办公照明、商业照明,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工业和商业空间综合
的照明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公司主要采用 ODM 为主、OEM
为辅的直接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销售来源为北美市场。公司深耕北美市场多年,凭借对北美 LED 工、商业照明市
场和经销体系的深刻认识,严格的产品性能管控、不断提升的技术工艺水平、良好的企业信誉、健全的
客户服务体系,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的客户主要系灯具品牌商和销售商、工程商,公司外销客户主要集中在美国,且外销主要客户
大多是存续时间在 30 年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产品的定价主要基于市
场公允价格,企业管理层也会定期前往美国进行考察,就产品定价问题与客户进行磋商。得益于公司产
品的良好品质以及较高的性价比,公司与客户已经建立起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的客户拓展方式主要以参展宣传、客户推介以及与潜在客户沟通等方式进行。在取得客户的需
求后,公司会结合产品类别的市场调研信息,向客户推荐相关技术和产品方案。随后,公司会试制并向
客户提供相关硬件样品,经充分沟通产品功能、性能、款式等细节后确定最终的方案。客户按照自身采
购需求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组织生产并按照约定的交货方式和地点安排物流运输,完成相应的出
口报关流程(外销业务)。
一般而言,公司与客户的销售是具有一定持续时间的,不会发生一次性交易后就结束的情况。双方
合作时间的长短是建立在双方彼此满意度的基础之上的,与客户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供货及
时性以及客户对公司回款及时性等有较大关系。因此双方的商业信誉是维系双方关系是否长远的重要因
素。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进行生产。生产部门负责安排生产,并对生产
流程实施动态管理。生产部综合考虑公司产品库存、设备产能、人员时间安排等因素,制定具体的生产
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人员上线进行生产;质量部对关键质量控制和工艺控制点进行监督
检查,同时实施对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监督及品质检验工作。
公司在品质管控方面按照产品目标市场的质量标准进行严苛的质量控制,先后通过了 ISO9001、
ISO14001 等一系列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同时为了提升开发能力,公司建有
多个专门实验室,包括 LED 驱动可靠性检测实验室、PC 及 PMMA 材料性能测试实验室、LED 光电测试实
验室、电磁兼容性测试实验室、热学管理测试实验室、灯具 IP/IK 测试实验部门以及智能产品测试实验
部门、综合检测实验室。公司持续推动公司产品通过美国及加拿大(UL、ETL、CUL、FCC、DLC 等)等国
家的主流市场标准产品认证。公司在产品开发和品质管控方面的不断投入,有力地保障了产品质量的可
靠性和稳定性,为更好地开发北美市场及其他市场储备了技术能力,为未来开拓智能产品奠定了夯实的
基础。
未来,恒太照明将持续深化核心竞争力建设,围绕业务拓展、研发创新、质量管控、供应链优化等
领域持续加大投入,推动全链条效能稳步提升。公司将以开放协作的姿态深化产业链协同,加强与上下
游合作伙伴的战略联动,聚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性产业生态。与此同时,不断推进越南生产
基地本土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确保国内外客户都能享受到稳定可靠、响应及时的产品与解决方案。通
过内部提质增效与外部协同发力双轮驱动,恒太照明将进一步推动海内外业务同频共振、协同发展,不
断夯实发展根基,实现长期稳健、可持续的高质量成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单位:元
资产总计 824,500,492.04 806,636,362.57 2.21% 768,695,11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05,394,358.72 590,099,569.59 2.59% 565,339,392.13
的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75 2.68 2.61% 2.57
的每股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5.46% 25.66% - 19.33%
资产负债率%(合并) 26.57% 26.84% - 26.45%
(自行添行)
营业收入 554,000,955.36 717,961,065.95 -22.84% 565,992,468.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7,903,452.27 63,890,657.22 -40.67% 71,048,630.97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74,265,754.83 -19,130,333.68 1,533.67% 92,721,676.13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
率%(依据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
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
率%(依据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36% 11.12% 12.65%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单位:股
期初 本期 期末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 无限售股份总数 150,897,135 68.5261% 280,000 151,177,135 68.6533%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28,260 9.1407% 0 20,128,260 9.1407%
件股 董事、高管 2,087,294 0.9479% 40,000 2,127,294 0.9661%
份 核心员工 0 0% 240,000 240,000 0.1090%
有限 有限售股份总数 69,306,665 31.4739% -280,000 69,026,665 31.3467%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0,384,781 27.4222% 0 60,384,781 27.4222%
件股 董事、高管 6,731,884 3.0571% -60,000 6,671,884 3.0299%
份 核心员工 1,410,000 0.6403% -220,000 1,190,000 0.5404%
总股本 220,203,800 - 0 220,203,8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3,805
单位:股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无
序 股东 股东 持股 期末持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限售股份 限售股份数
号 名称 性质 变动 股比例%
数量 量
晴 自然
人
恒 阳 非国
企 业 有法
管 理 人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恒 久 非国
企 业 有法
管 理 人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自然
人
东 自然
人
豪 自然
人
蕉 自然
人
自然
人
宾 自然 2,610,642 -542,563
人
进 自然 2,450,037 -500,000
人
合计 - 175,525,373 -6,421,390 169,103,983 76.7944% 65,876,581 103,227,402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权份额;吴文豪先生持有合伙企业 30.25%股权份额;石向宾先生持有合伙企业 46.04%股权份额;
股权份额;
除此以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权份额;吴文豪先生持有合伙企业 30.25%股权份额;石向宾先生持有合伙企业 46.04%股权份额;
股权份额;
除此以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彭晴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 36.56%,通过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 14.46%、通过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 7.68%,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58.70%。
李彭晴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4 年 8 月,高中学历。李彭晴先生于 2003
年 2 月至 2009 年 5 月,就职于上海鸿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3 年 8 月,
就职于上海鸿宝照明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江苏恒太照明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太照明(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至今,担任
恒太照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7 月份至今,担任恒太照明(越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为公司原始股东持股平台,李彭晴先生分别持有 4.03%和 3.73%的股权份额,为其执行事务合
伙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是 √否
单位:元
权利受限类 占总资产的比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发生原因
型 例%
存款 货币资金 质押 6,209,193.12 0.75% 票据保证金
总计 - - 6,209,193.12 0.75%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整体运营健康,应收账款回款正常,现金流充沛,且该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小,因此上述
资产权利的受限对公司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