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工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晓辉 联系电话:010-83939182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晓萌 联系电话:010-8393922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是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共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18 日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规范使用要求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不适用
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不适用
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
不适用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情况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
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即“交割日”)完成交割,
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及承接
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自 2025 年 3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1)2025 年 5 月 23 日,因中鼎恒
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改情况 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2)2025
年 7 月 14 日,因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
(3)2025 年 9 月 16 日,因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
监管措施;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
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成晓辉 郭晓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