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
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2)注册同意,公司按面值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债 1,200 万 张 , 每 张 面 值 1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344,687.7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1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可转债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 截至期末募集资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31日累计投入募 金投资进度(3)
号 (1)
集资金(2) =(2)/(1)
年产6000吨维生素A粉和
年产10000吨L-丙氨酸(发
地项目
年产10亿片(粒)固体制
剂及8000万支针剂项目
合计 201,920.82 120,000.00 67,026.23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本次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
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 5000 吨维生素 B6 项目”“年产 200 吨生物素
项目”和“年产 10000 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序 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到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年产10000吨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
制造中试基地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年产5000吨维生素 B6项目”“年产200吨生物素项目”目前已处于试生产阶段,
鉴于项目试生产阶段设备调试状况,综合考量后续整改事宜,项目将延期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年产10000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本次延期系在前次
优化基础上,进一步对工艺路线、关键技术参数进行完善,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长周
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综合考量调试整改事宜,项目将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
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
总额、资金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延长“年产 5000 吨维生素 B6 项目”“年产 200 吨生物
素项目”和“年产 10000 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有关规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肖舜华 谢广化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