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峰盈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峰盈新材料”)、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机智能”)、深
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鹏信”)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为董事会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奇星先生和陈小硕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日与关联人累计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的交易金 金额
额
峰盈新材料 外协加工费 市场价格 1,500 421.14 1,263.96
工业机器人及配
向关联人采购 天机智能 市场价格 15,000 1,104.95 8,572.42
件、维修费
商品/服务
海鹏信 设备零件 市场价格 200 7.29 3.44
小计 / / 16,700 1,533.37 9,839.82
结构件产品、房
天机智能 市场价格 1,000 97.44 266.73
租费等
向关联人销售
模具、五金产
产品/服务 海鹏信 市场价格 1,000 28.97 796.72
品、连接器产品
小计 / / 2,000 126.41 1,063.45
总计 / 18,700 1,659.78 10,903.27
注1:以上为预计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金额。
注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生额占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同类业 索引
差异
务比例
峰盈新 具体内容分
外协加工费 1,263.96 5,500 0.66% -77.02%
材料 别见 2025
向关联
天机智 工业机器人及配 年 4 月 18
人采购 8,572.42 7,000 3.29% 22.46%
能 件、维修费 日、2025
商品或
海鹏信 设备零件 3.44 - 0.00% 100.00% 年6月4日
服务
在巨潮资讯
小计 9,839.82 12,500 / -21.28% 网披露的公
向关联 峰盈新 告(公告编
房租费等 18.08 500 0.03% -96.38%
人出售 材料 号:2025-
商品或 天机智 结构件产品、房 14、2025-
服务 能 租费等 36)。
模具、五金产品、
海鹏信 796.72 1,500 0.07% -46.89%
连接器产品
小计 1,081.53 5,000 / -78.37%
总计 10,921.35 17,500 / -37.59%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的
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差异。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部分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额度超出了预计
适用)
额度,超出预计部分未达到再次审议和披露的额度要求。以上均属于正常经
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
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部分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额度超出了预计额度,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规
(如适用)
定,超出预计部分未达到再次审议和披露的额度要求。超出预计部分的关联
交易全部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1:峰盈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模具制造;机械设备租赁;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材料构成关联关系。
项目名称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417.53
净利润(万元) -607.35
项目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2,509.02
净资产(万元) 1,781.5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 2: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造;工业智能设备开发制造;工业智能系统技术咨询及工程服务;产销第二类医疗器械
(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
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天机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项目名称 2025年1月至12月
营业收入(万元) 15,968.92
净利润(万元) -1,143.25
项目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 39,008.93
净资产(万元) 23,113.8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 3: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及电力系统机柜、通信电源、充电桩、光伏产品、电池管理、软件产品、精密钣金、
金属配件、塑胶制品的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防雷工程施工;安防监控施工; 智能换电柜、智能充电柜、便携式电
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逆变器、UPS、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研发和销售;充电运营
管理系统研发和销售、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和储能电站及储能系统设计、咨
询;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通信产品、电力/电子防护产品、防雷器件、智能配电产品、通
信及电力系统机柜、通信电源、充电桩、光伏产品、电池管理、精密钣金、金属配件、
塑胶制品的生产及加工;智能换电柜、智能充电柜、便携式电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逆变器、UPS、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制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和储能电站及储能系
统运营和建设。
构成关联关系。
项目名称 2025年1月至12月
营业收入(万元) 24,073.76
净利润(万元) -964.23
项目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 22,356.31
净资产(万元) 9,063.5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关联交易内容涵盖外协加工费、工业机器人及配件、
维修费、设备零件、模具、五金产品、连接器产品、结构件产品、房租费等商品销售与
采购。
(二)交易的定价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
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
交货等具体事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峰盈新材料、天机智能、海鹏信
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与上述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是
确实必要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
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
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
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
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
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合理、必要的
日常经营性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对方均为依法存续且正
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未违反《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需要,与关联方峰盈新材料、天机智能、海鹏信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2026
年度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24%。上述关联交易为董事会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
联董事陈奇星先生和陈小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
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
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詹超 刘嘉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