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琴)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0: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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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夏琴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
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通过积极、专业、
独立的工作,以达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
   本人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夏琴女士,现任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医学博士。中共党员。2007 年至 2011
年,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药物制剂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1 年至
职于美国埃默里大学,任职博士后;2018 年至 2020 年,就职于北京理工大学,
任职博士后;2020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理工大学,任职副教授。
   夏琴女士在自噬及癌症研究领域积累了多年的丰富经验,特别是在胶质母细
胞瘤相关课题上具有深入的研究背景。能够从多维度分析和解决相关科学问题,
尤其在癌症分子 Smurf1 的研究中,表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思维。
   (二)独立性说明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
在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
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对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重大事项情况充分掌握,本人与公司高管保持紧密沟
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核查与审议,最终以专业能力和自身经验作出表决意
见。2025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后,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反对、保留和无法发表意见的
情形。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夏琴    11    5      6      0        0       否          4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
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上述委员会工作中均按其细则履行
相应责任,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
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
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姓名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夏琴        7          7     1           1     1       1       0            0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关于对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参
     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所任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相关事项进行
     事前审核,审慎客观发表审议意见,未对任何议案提出反对或异议,促进董事会
     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况;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与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年报审
     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场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的方式,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
     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持续跟进公司年审进度,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保
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与
年审会计师再次进行沟通,对年审会计师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从专业角度对
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要求等进行了审
查,召开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出席了 4 次股东会,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充分倾听与会中小股东的意
见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深化对公司及中小股东的了解,
以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
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保障了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九)现场及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
场工作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会,以现场参会、视频会议、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
经营、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于多多药业 2025 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度公司下属
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向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能源、支付厂区服务
费、租金总计 17,704,016.84 元。本人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堂养老)之控股子公司
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变更为 200
万元,减少的部分由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后,成都
互联网医院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华素堂养老仍持有其 51%股权,公司控股股东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本人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国美地产控股有限
公司续签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三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
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
  本人认真阅读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
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本
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并且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运作规范。公
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完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
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即聘任侯占军为
公司总裁,聘任李斌、王熙红、车德辉、范秀君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黄志宇为公
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宋学武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本人认为上述人
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适合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充分保障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审慎评估和研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审核
意见。
   (五)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兑现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2024 年岗位目标协议书》及相关规定,本人依据考核结果同意核发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六)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情况
   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
损,其中使用盈余公积 83,015,164.70 元、资本公积 1,171,706,382.33 元,合计
负数弥补至零为限。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
的审核意见。
   (七)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
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总计 363 项,金额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且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
见。
  (八)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关
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
《整改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出具的《整改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出
具的《整改报告》并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及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
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按规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客观
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琴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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