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束小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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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
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
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5年5月28日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年积极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参与董事会
  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
        应出席董                                 召开股东
独立董事                                                东大会
        事会会议   现场出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束小江       6       1     5          0    0     3      3
       (1)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本报告期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
  议,本人亲自出席,为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报告期任期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就各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的给予分
  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尚无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
  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
  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
  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未涉及。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
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
审慎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
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参与现场工作为4天,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
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动态,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管理
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了解经营
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
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
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提供现场及通讯参会方式。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
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议案资
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五、其他工作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于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
的汇报。最后,对公司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
谢!2026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束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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