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宠物: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斐)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0: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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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陈斐)
  本人陈斐,2025 年度作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天元宠物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地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斐,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地图学与地
理信息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 年 7 至 2017 年 6 月,
历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学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局长助理;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英国剑桥大学地理系国家公派访问学者;2017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
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   实际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为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及整体运营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研讨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
供有力支持。
  经本人审慎核查确认,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
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均投赞成票(除回避表决情况外),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
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全力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任期内召开的股东会。
  经本人审慎核查确认,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
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共召集并主持 2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选举董事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
审议,认真核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及履职经历,确认其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有效保障了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推动公司
在科学合理的人才配置下实现高效运营,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
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外汇套期保值、内部审计制
度执行、财务负责人聘任、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并购重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
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3 次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并购重组、ESG 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专业优
势,为董事会战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建议,深度参与重大战略决策研讨论证,助
力公司精准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推动公司战略落地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公司关联交易等议
案逐项审慎核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业绩说明会,参与公司内
部会议,并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形式开展现场工作。全年
现场履职工作累计不少于 15 天,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签字会计师沟通,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有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督促年审会计师做好年度审计规划。在年度审计沟通会上,本人与签字会计师就
年度审计计划、重大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
案,事先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核,包括审查相关议案材料和听取有关介绍,确
保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且审慎地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报告期内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此外,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与
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
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本人审慎核查后认为:2025 年度,公司已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 年年度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述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健全、运行有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内
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
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本人审慎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
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薛元潮先生、江灵兵先生、薛雅利女士、虞晓春女士、
李安先生、张根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我本人、余景选先生、宋
永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薛元潮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一年;
同意继续聘任江灵兵先生、薛雅利女士、虞晓春女士、田金明先生、张中平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同时聘任张中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田金明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任期一年。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薛元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江灵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我本
人、余景选先生、张根壮先生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余景选先生担
任召集人;同意选举我本人、江灵兵先生、薛元潮先生组成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董事长薛元潮先生担任召集人;同意选举我本人、薛元潮先生、宋永
高先生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我本人担任召集人;同意选举宋永高先生、虞
晓春女士、余景选先生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永高先生担
任召集人。
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叶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张根壮先生调任公司职工
代表董事,不再担任非独立董事,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认真审查了上述拟选举董事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上述提名及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提名及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等相关事项。
  经本人审慎核查后认为: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
错更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严格恪守《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履职期间,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经营情
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及材料进行认
真审核,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分析,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确保
董事会决策科学、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管政策及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夯实履职基础、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监督职
能,加大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主动加
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间的沟通与协作,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科学性,推
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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