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俊杰)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0: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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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5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胡俊杰:男,198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历任浙
江思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助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自2024年8月至今,担
任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24年1月8日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求,勤勉尽责,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出席股东会次
       参加董事                    未亲自出席会
 姓名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议
 胡俊杰    7     2   5       0   0   否     4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坚持勤勉尽
责的履职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
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
作。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
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
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规的规定,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意见类型
                  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公司在媒体
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公
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报告期,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问询、讨
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
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
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保持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
部门及外部审计服务机构的沟通,完成了有关监督、核查工作。按要求在定期报告
提交董事会前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在公司年度审计
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事前沟通、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公司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时,充分了解事务所的职业资质
与能力,确保了年度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
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事项进行
了审核,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
究,讨论通过了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的发展部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情况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频参加董事会及其委员会、股东会、管理层交流会等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内部
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此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
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参观生产环境,对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重点项目在建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就相关情况进
行沟通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定期汇报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
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的
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的要求,本人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
发表了审核意见。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
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
拓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于2025年4月16日参加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
议,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查阅及审核,并对其审
计工作进行评估,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
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严格履行
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
认真审议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
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胡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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