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雁升、陈冬琼、
陈创煌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粤平分别与 Zelos(Hongkong)Holding Limited(以下简
称“Zelos HK”)及江苏九识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识”)签
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冬琼将其所持公司股东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星辉香港”)51%的股权转让予 Zelos HK;陈雁升、陈创煌及陈粤平将其
合计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控股”)45%的股权
转让予江苏九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记手续,Zelos HK 成为星辉香港控股股东,其通过控股星辉香港,拥有公司 19.25%
表决权。
于 2026 年 4 月 4 日就存续分立事宜进行登报公告。目前相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星辉控股将在存续分立完成后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三、承诺事项
Zelos Group Inc.、Zelos HK、江苏九识承诺,在相应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36 个月的限制。
星辉控股、星辉香港承诺,在相应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对外转让、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
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若本次股权转让最终未能达成,则本承诺自动
失效。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仍为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雁升、陈冬琼和陈创煌。
出承诺的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