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审议通过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为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的
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4 月 16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1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0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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