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正在进行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睿雷达”、
“上市公司”、
“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睿雷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做出的《关于同意广东纳睿
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66.6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46.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496.6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 15,081.0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415.56 万元,其中超
募资金 68,615.5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7-40 号)。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180,496.62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5,415.56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2 月 24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5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
号 (调整前) (调整后)
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
项目
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
产业化项目
合计 102,000.00 96,800.00 96,800.00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
“雷达
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
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已完成建设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执行完毕,因此公司决定将
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节
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募集资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 已签订合同 利息及现金
序 项目名 金金额
诺使用金额 际使用金额 待支付款项 管理收益净
号 称 (E=A-B-
(A) (B) 金额(C) 额(D)
C+D)
全极化
有源相
达产业
化项目
节余募集资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 已签订合同 利息及现金
序 项目名 金金额
诺使用金额 际使用金额 待支付款项 管理收益净
号 称 (E=A-B-
(A) (B) 金额(C) 额(D)
C+D)
雷达研
发创新
中心项
目
补充流
动资金
合计 96,800.00 67,754.15 11,537.73 5,079.35 22,587.46
注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含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但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投入。
注 2:“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包括尚需支付的合同款项、质保金等,最终以实际支付
金额为准。
注 3:“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
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4:“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节余金额,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为预计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且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
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变化而有所调整。
注 5: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从“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
“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的实际情况
出发,在不影响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
建设费用。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的节余募集资金 22,587.4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募集资
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
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募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法定用途,实际使用前将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
“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整体结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批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