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nst & Young Hua Ming LLP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Tel 电话: +86 10 5815 3000
Level 16, Ernst & Young Tower 中国北京巿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Fax 传真: +86 10 8518 8298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ey.com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100738 邮政编码: 100738
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三十三号——会计差
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5年8月修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董事会编制了后附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新天绿色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
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会计估计变更
信息披露文件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
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