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捷电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信捷电气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2 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578,63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3.27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5,784,789.91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821,300.5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80,963,489.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验资报告》(XYZH/2025SZAA8B0183)。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
册稿)》和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
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45,096.22 38,578.48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
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
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
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
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
用期限为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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