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位独立董事,分
别为孙德坤先生、高建军先生、胡元木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时间
均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
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
下意见: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