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 厦工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小勤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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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朱小勤作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发展,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了解公司内部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小勤,自2024年6月2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现任厦门大学法
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学
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福建省法学会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职。
  (二)独立性说明
  经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
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自查,本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次数      的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股东会          4          4     4     0    0
  董事会会议        11          11    11    0    0
 审计委员会会议        8          8     8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3     3     0    0
 提名委员会会议        3          3     3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4     4     0    0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时,本人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会议资料,本人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法律专业知识与经验提出建议,对公司的定期报
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有效推进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
  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出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
沟通交流,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未发现管理层汇报与审
计结果或审阅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本人针对日常关联交易、受让大额存单关联交易、公司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等事项,依据本人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客观
公正、审慎发表意见,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认真审核公司各定期报告、推荐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人督促董事会积极落实股东会决议事项,确保公司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
决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有效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提问与建议,了解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并认真
回复。
  (四)现场履职情况
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运行、信息披露、下设子公司
等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产品质量和服务、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审计部工
作计划等方面提出建议。本人于2025年12月份赴新疆准东,考察公司新设的合资
子公司厦工跃薪智能装备(新疆)有限公司,详细察看产线运行、品控流程及产
能建设情况,与该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深入交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点难点要点
问题,到矿山实地考察公司产品的运营情况,对该子公司的精细化管理、产品核
心竞争力、融资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公司积极采纳本人意见并及时
落实。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设置了独
立董事办公室,方便独立董事现场履职。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为独
立董事日常联络人,沟通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事项,传递相关资料,发送监管信息
简报,为独立董事报名参加监管机构或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协助独立董事
掌握最新的监管动态。公司建立了董事、高管微信群,及时传递和分享公司信息
和监管动态,并方便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管的交流。
  公司积极组织并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走访等现场履职工作。公司积极
组织本人现场考察子公司厦工跃薪智能装备(新疆)有限公司,并认真听取和采
纳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为独立董事投保了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降低独立董事履职风险,促
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
  为体现薪酬与所承担责任、风险相匹配原则,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独
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 8 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担任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的独立董事额外发放每年 2 万元薪酬,薪酬标准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
施,更好地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此外,公司报销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交通费等
费用。
  (六)参加培训情况
管机构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公司发送的《每周法规速递及监管动态》及合规培
训材料,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了 2025 年 2 月监管
机构组织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
及 2025 年 8 月组织的“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与履职”专题培训等,不断积累与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关系到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重大
事项。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受让银行大额存单关联交易、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
人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其他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会
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告格式指引等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公司
进行了监督,认为: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的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促进规范公司治理
和完善内部控制建设。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等工作情况汇报,
指导公司审计部开展审计工作,审议了《内部控制手册》修订等议案,审阅了公
司审计部提交的《公司半年度自律监管检查报告》,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
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
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本人参与了审核,认为该制度符
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核审计机构信息,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要求,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更能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且聘任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认为拟聘任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聘任程序符合规定。
  (五)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简淑军女士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刘昕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
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同提名委员会其他成员,认真审核上述人员的简历、资料,
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具备行使岗位职责所必
备的专业知识、任职条件,相关提名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
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基本年薪及考核方案的议
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核定公司高管2023-2024
年度任期考核收入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认真核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设定和
考核结果等环节,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履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方案设定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重要作用,为公司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定,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的
治理和经营情况,勤勉、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小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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