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徐天春,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投能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地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
要作用。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3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天春,女,出生于 1966 年 1 月,中共党员,博士,教授,
研究生导师。曾任四川农业大学社科部副部长、副教授,四川省
教育厅高级职称评委,成都市温江区副区长,华意压缩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山商业银
行独立董事,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党委宣传统战部
部长,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分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四川川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
大学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股份、
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
在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任职。最近十二个月内均无以上情形。
技术咨询等中介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最近十二个月内
均无以上情形。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
我作为独立董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对需要提请董事
会和股东会的决策事项,我做到会前充分了解,会中认真审查,
会后有效监督,全面积极地参与了公司各项决策。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本年度召 列席股
加董事会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开股东会 东会次
次数 自参会 次数 数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各专业委
员会的运作。我在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主任,在战略委
员会中任委员。报告期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提名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审议涉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
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出席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出席战略委员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出席次数 本年度应参 出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徐天春 3 3 3 3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就相
关事项在决策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核,本人发表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的情况具体如下:
发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会议届次 提交董事会时间 意见类型
核意见的事项
十一届第四次 十 一 届 三 十 九 次 董 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同意
事会 提案报告
十一届第五次 十 一 届 四 十 次 董 事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 同意
会 易的提案报告
(四)重点关注事项及意见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事项均认真审阅,对本年度历次董事会
中的重点事项,如关联交易、董事提名选举、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等着重进行了关注,经审慎考虑后进行了认可,未提出异议。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网络或面对面的交流,
就投资者关切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时向
公司核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
司均积极予以采纳。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
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
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是否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资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关于增资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两项议
案进行了核查和审议。
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履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战略重组,公司控股股东
变更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将在整合完成后 1 年内
制定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并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5 年内解决同业
竞争问题。目前控股股东正认真筹备,积极寻求同业竞争解决方
案,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情况
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控体系运行良好。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督促并指导公司
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我审阅了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经公司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在充分了解天
健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审查其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
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期内,公司增补董事一名,聘任了新的总经理,
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我认为有关董事、高管的提名、
任免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人员
的教育背景、工作能力及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均
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年度工作总结和评价
尽责、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履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
议,认真审议战略规划、关联交易等各类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
日常履职中,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内部控制执行情
况及信息披露规范性,主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切实
履行监督职责。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3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仍
将继续忠实履行对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保密义务,并严格遵守关于
董事持股的监管要求,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