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种类 结构性存款(含保本浮动收益型、保证收益型)、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已履行审议程序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
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单项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
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
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影
响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
(二)投资金额: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
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含保本浮动收益型、保证收益型)、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五)实施期限及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产
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相关法人主体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
权并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
理,提交相应流程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办理;控股子公司按照各公司章程和相关
制度进行决策审批办理。
二、审议的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
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上述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
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相关法人主体,最终审批相关的文件,控股
子公司按照各公司规定程序履行决策审批办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
品,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
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波动的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建立台账管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
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通过适量的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
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对公司
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
性金融资产等,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
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