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事务所2025年审计过
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
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
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
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
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
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
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兴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
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
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
元。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先生,注册会计师,199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中国武夷、纳川管材、元力股份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同时签署了 2021 年至 2023 年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
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平先生,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
格,1994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199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木集团、东百集团和福建高速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同时签署了 2021 年至 2024 年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
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小军先生,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
师资格,2020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0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生益科技、潮宏基、生益电子、联瑞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华兴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华兴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
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
技术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报审计过程中,华兴
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华兴事务所对项目组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程序,项目
组成员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
同级别人员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会计、审计
及项目管理的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包括解决重要事项、识别咨询事
项等。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审计过程中,华兴事务所设有相关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及整改
工作的运行。华兴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
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
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具体工作方案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华兴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
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的独立性问题、双方责任、审计策略、年度内相关准则的变化情况、年度重
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
沟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
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在初审完成后,与审计委员
会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
关键审计事项、执行审计程序情况及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沟通。华兴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
排按时实施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华兴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
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华兴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
华兴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
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
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能力承担水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
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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