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 鲁银投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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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公告编号:2026-013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鲁银鲁华(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
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公司以货币出资 5,100
万元,持股比例 51%;万华(湖北)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华新能源”)以货币出资 4,900 万元,持股比例 49%。合资公司作为高性能金
属粉体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计划总投资 45,000 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但可能受到宏观经济、
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集中度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标的公
司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同时,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
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
策要求,密切关注各合资方履约情况、合资公司项目进展及经营管理状况,
丰富产品矩阵和客户群体,积极防范化解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落实公司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紧抓新能源行业发展机遇,依托公司在金
属粉体材料领域的产业基础与技术优势,协同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布局新能源电池
材料赛道,公司拟与万华新能源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金属
粉体材料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公司以货币出资 5,100 万元,
持股比例 51%;万华新能源以货币出资 4,900 万元,持股比例 49%。合资公司作
为高性能金属粉体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计划总投资 45,000 万元。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投资类型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合资公司名称:鲁银鲁华(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
 投资标的名称
          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100 万元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金属粉体材料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准名称为准)。
序号     投资人/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持股比例(%)
        合计              -      10000            -
     (二)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三名,万华新能源提名两名,
并经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公司推荐,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
公司提名两名,万华新能源提名一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
由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由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两人、财
务总监一人构成,其中总经理和分管生产、技术与安全的副总经理由公司推荐人
选,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万华新能源推荐人选,并由董事会聘任。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性能金属粉体材料项目
  项目主体:鲁银鲁华(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部门核准
名称为准)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建设年产 20 万吨雾化粉生产线和年产 10 万吨超纯矿粉
精选生产线
  项目主要产品: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用高纯铁粉、预合金钢粉、合金功能
粉及高压缩雾化粉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大堰堤村宜都化工园区
  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本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当前,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新能源汽车和新型储能产业已进入规模化高
速发展阶段。磷酸铁作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关键前驱体,其市场需求与动力电池
和储能电池下游应用领域高度协同,已成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化工原
料。磷酸铁制备工艺主要包括铵法、钠法及铁法。铁法工艺在环保性、产品纯度、
压实密度及综合成本控制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未来随着高端动力电池、AI 数
据中心、工商业储能等应用场景对高压实密度、长循环寿命、高倍率性能要求的
持续提升,铁法工艺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
  公司子公司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亚洲规模最大的粉末冶金铁基粉末
制造企业,拥有成熟的工艺体系、稳定的供应链网络及专业的技术团队,其磷酸
铁锂正极材料粉已实现批量供应,拥有稳定客户群,现有产品性能指标符合磷酸
铁制备要求。公司具备项目建设及持续运营能力。
  三、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万华(湖北)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1420581MAK6M68L8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许孝磊
  成立日期       2026/03/06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兴宜大道 66 号-8 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质
             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
             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能量回收系
             统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
             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主营业务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
             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
             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持股 70%,湖北兴发
   股权结构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
  因万华新能源成立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6 日,暂无财务数据可参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万华(湖北)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设合资公司基本信息
有权政府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机构向公司核发的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资公司承担责任,按各自实缴出资额占合资公司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利润。
合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注册资本、出资额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合资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等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日期
 鲁银投资      货币       5100   51%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
万华新能源      货币       4900   49%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
  合计       -       10000   100%           -
  合资公司成立后,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向各出资人发出实缴出资缴款通知,各
出资人应当自收到缴款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实缴出资。股东全部出资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缴完成。
  (四)出资义务、违约责任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日期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合资公
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日期前办
理完毕评估作价手续及权属变更登记并向合资公司交付。
应当按照应缴未缴出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支
付违约金,直至其缴纳全部出资之日或按照本条的约定进行减资或者本协议终止
时止。并且,除应当向合资公司足额缴纳外,其还应当对给合资公司造成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不享有新股优先认购权、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守约方和合资公司
因违约方违约引起诉讼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
鉴定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均应由违约方承担。
  (四)利润分配
  在满足合资公司投资和经营现金流需求,且利润分配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股东,但最终实际利润分配方案以合资公司股东会决议为准。
  合资公司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
起两个月内进行分配。
  (五)公司运营的其他事项
  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磷酸铁用高性能金属粉体材料项目,主要配套乙方在宜都
市投资建设的磷酸铁项目铁粉需求。若合资公司产能不足且经乙方书面确认,甲
方可提供补充供应。
  (六)协议终止不豁免违约
  本协议终止不得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前或与终止本协议有关的,因不
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而需要承担的责任;或者终止任何本协议约定的且在本协议终
止后仍继续有效的或必须存在的权利或义务。
  (七)协议生效
  协议及其附件应于所有下列条件均已满足之日起生效:协议已经由各方盖章;
关于成立公司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已完成,国家反垄断局未曾就合资公司成立施加
任何禁止或限制性条件。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设立合资公司拟建设高性能金属粉体材料项目,有利于推动公司新材料
板块从传统粉末冶金向新能源电池材料延伸,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符
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但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
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集中度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标的公司实际
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同时,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
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密切关
注各合资方履约情况、合资公司项目进展及经营管理状况,丰富产品矩阵和客户
群体,积极防范化解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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