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6-02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与完善风
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
分履职,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
(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
二、相关授权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范
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相关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
险人、保险公司、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
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
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
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该等责任险续
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董事会、股东会
的审批程序,授权有效期自该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与保险
公司首次签署责任保险合同之日起三年。
三、需要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
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