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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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6-033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披露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 ) 》”) 及其摘 要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 施考 核管理 办法》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
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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